公告標題

機械系書卷獎相關辦法修正

公告內容

因應新成績評量制度,修訂機械系書卷獎相關辦法如下:

i. 全學期等第績分平均GPA高分者優先;

ii. 全學期等第績分平均GPA相同時,對於大一上下、大二上下、及大三上學期(前五個學期)學生,當學期所有機械系必修課等第績分平均GPA高分者優先;大三下()起所有修習學分皆視為「選修學分」。

iii. 前兩項GPA皆相同時,當學期所有機械系選修課程等第績分平均GPA高分者優先

 

公告日期 2011/01/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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