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標題 99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書面審查文件領回通知
公告內容

致申請本系碩士甄試全體考生,凡欲取回申請文件資料者,請自98.11.16(一)起至98.12.11(五)止,於上班時間內攜帶身份證明文件(學生證亦可)至本系辦公室,國立台灣大學工綜R508洽詢陳玉玲小姐或林思德先生。(逾期恕不受理)

1.本人親臨: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*,並備妥准考證號。

2.親友代領:請攜帶原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*及代領者身份證件,並備妥准考證號。 * 因申請文件內含私人資訊,未攜帶原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者恕不受理。

 

公告日期 2009/11/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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